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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气体管理有关要求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05

  1、实验气体应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实行相对集中采购。气瓶应在规定的检验合格有效使用期内。气瓶外表面应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实验室应建立气瓶台账。

  2、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地面平整干燥,配置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钢瓶距离不般不得低于10M.

  3、存有大量惰性气体或液氮、CO2的密闭空间,需加装氧气含量报警表并定期检测(空气中氧气正常含量为21%左右,当含量低于18%,人会表现出呼吸加快、注意力不集中,进一步则出现疲倦乏力、烦躁不安、恶心、呕吐、昏迷、抽搐,以致死亡)。

  4、所有钢瓶颜色和字体清楚,有状态标识,有钢瓶定期检验合格标识(由供应商负责),未使用的钢瓶有钢瓶帽。

  5、氢气、一氧化碳、烃类等易燃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能混放在一起。氧气或其他强氧化气体气瓶的减压阀、瓶体,不应沾染油脂或其他可燃物,容易引发火灾。

  6、实验结束后,气体钢瓶总阀须关闭。开关减压器和开关总阀动作必须缓慢,开启时应先旋动气瓶开关总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先关闭开关总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总阀。不得将钢瓶完全用空,应按规定留好残余压力,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

  7、压缩气体属一级危险品,应尽可能减少存放在实验室的气瓶数量,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氧气和可燃气体不宜超过一瓶。气体钢瓶不得放在走廊、大厅、新风机房门口等公共场所。

  8、不能带着减压阀移动钢瓶,不得在地上滚动钢瓶。近距离移动气瓶,可采用徒手倾斜滚动的方式移动,运距离移动时,应用专用钢瓶推车运送,不就抛、滚、滑、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