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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工作八个严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05

  1. 严禁灭火器管理随意。灭火器应放置于门口内便于取放的醒目位置,并处于有效期内。

  2.严禁遮挡监控摄像头、烟感报警器。

  3.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过量易燃试剂,不得超过50L或50KG。

  4.严禁堆放易燃物,包括但不限于纸箱、泡沫、废纸、垫料等,应做到每日三清。

  5.严禁出现和使用明火,如确因科研、教学特殊需要,且无法替代的,必须报导师同意并有老师现场管理。

  6.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不得使用“三无产品”的插座、插头、接线板。禁止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大功率设备必须使用专线。不得在实验室内为各类电器充电。烘箱、电阻炉不使用接线板供电,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看管。电磁炉、电吹风等设备要专人管理使用。所有电器不用时应及时断电。不得使用电暖器、电炉子等取暖设备。

  7.严禁楼道、楼梯内存放物品,保持2米以上消防通道。

  8.严禁实验室出入门口堆放物品,确保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