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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3

      为了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强化教学质量管理,学院决定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组成。委员会设主任1-2人。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职责是:

  1、本着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原则,根据学院的定位、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研究学科建设及专业发展方向问题;并审议学院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研教改及学风建设等)规划;

  2、研究并论证学院教学机构及专业的撤并、调整及新专业的设置,研究招生计划;

  3、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的方针、对策和举措;研究并决定教学奖惩的制度和措施;参与学院与教学有关的各项评估工作,对院教学评估体系实施和总结进行监督指导;

  4、对教学部门的教学质量提供咨询并进行质询、监督和评议;对完善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建议并参与决策;

  5、对学院日常教学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违犯教学秩序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建议和改正意见;

  6、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并负责监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或审议学院教学研究课题、教学成果、重点课程,指导学院的教学研究工作;

  7、研究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8、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议题;

    9、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成员由院务会决定任免,任期中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其成员进行调整。

    10、审查学院其它有关教学工作的重大决策。

中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吴  清

    委    员: 雷海民   吴  清    张  冰   孙建宁  张硕峰   刘春生  杨瑶珺    杜守颖   黄建梅  李  飞   刘  斌   陈瑞祥  侯俊玲  石晋丽  刘  勇   马  群    李  强    魏胜利

    秘   书:  韩 婧     王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