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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01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顺利推进,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积极性,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完善体制

  为更好地落实和推进工作,特设立中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组成如下:

  组  长:中药学院党委书记、中药学院院长;

  副组长:中药学院党委副书记及各副院长;

  秘  书:专职辅导员(负责学院创新创业工作);

  成  员:专职辅导员、本科生教学秘书、研究生教学秘书、科研秘书、班主任

  二、明确职责,强化分工

  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接受北京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及北京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的领导,并结合自身特点,全力推进创新创业工作:

  1、在学校指导下,本科生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必修课及选修课,研究生加强创新创业第二课堂活动及培训;

  2、组织我院学生积极开展大学生双创竞赛及其他创新创业类竞赛;

  3、积极宣讲并全力落实国家、学校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号召学生参加学校及学院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4、实时关注毕业生动向,将优秀创业毕业生及优秀校友企业及时上报至学校校友会,并鼓励我院优秀毕业生参与到我校创新创业工作中来;

  5、创新创业秘书及时上传下达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应及时上报指导委员会以寻求解决方案。

  三、落实政策,重视激励

  1、经学生申请,在不违背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创业学生可向我院教学部门办理休学,保留学籍两年。

  2、落实上级部门有关于创新创业的各类奖励、评优、经费支持政策。在我院学生中树立创新创业新建典型,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四、加强宣传,提升服务

  在我院网站上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板块,建立学院创新创业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平台。及时将上级部门及我院各类创新创业政策、活动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

  五、 整合师资,推进工作

  积极鼓励我院有经验的专家导师加入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团,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提供辅导与支持。

  创新创业教育是我校的重点工作之一。我院也定将全力配合及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以开创我校及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中药学院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