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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学生会章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2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项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学生会是在中药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帮助下,团结和依靠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中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一般由本学院学生公开竞选产生,经学院党委确认,并通过中期人员调整方式保持每届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条 学生会各级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在中药学院党委组织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帮助指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及政策;

  2、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公益等多种活动,带领同学“创三好”,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增强劳动观念,学好功课,增进身心健康;

  3、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4、促进同学及师生之间的团结,协助维护校内的安定团结,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及学习、生活环境

  5、与其他各学院学生会和各学生社团共同为建设校园文化做出贡献,并代表广大同学与各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进行交流。

  第二项  成  员

  第五条 凡本学院学生,承认学生会章程,维护学生会利益者,不分民族、性别和信仰,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成为中药学院学生会成员。

  第六条 学生会成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3、享有参加学生会举办的政治、学术、文体及其他各项活动的权力;

  4、对学生会的各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享有保留意见及上诉的权利。

  第七条 学生会成员的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校、学院的基本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学院的声誉;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学院规定的学习任务;

  3、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意见,搞好内部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4、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会议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完成本会交予或委托的任务。

  第三项  组织结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学生会除秘书长、主席、副主席外,下设办公室、学术部、外联部、文艺部、宣传部、网络部、院刊部、体育部等职能部门。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不多于4名)。每个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若干名。

  (一)秘书长

  1、负责对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工作方针及工作方法进行指导;

  2、加强团委与学生会之间的联系。

  (二)主席

  1、负责中药学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的常委会议;

  2、指导、帮助和督促各部开展工作;

  3、经常与团委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学生会工作情况,并向学生会各部门及成员传达有关精神。

  (三)副主席

  1、设有一名常务副主席以及两名主管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各项工作;

  2、主席外出时,常务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3、主管副主席根据常委分工,参加具体工作,并在各部工作中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办公室

  1、负责学生会章程、制度的编写工作以及日常事务的文书处理工作;

  2、负责学生会的档案及物品管理工作;

  3、收集整理各类活动总结与新闻稿,承担学生会对外文字信息发布工作;

  4、主管学生会会议记录,以及办公室的管理与借用;

  5、协调主席团与各部的关系,以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学术部

  1、围绕本校的学风建设,开展各类学术(专业及非专业)、科研讲座等活动;

  2、与学校教务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学习中遇到的困难;

  (六)外联部

  1、配合各部搞好学生会与兄弟院校及校内外有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2、校园内部分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3、以拉赞助的方式,为学生会及学校的各种大型活动筹集资金。

  (七)宣传部

  1、负责学生会日常生活中各项宣传活动,比如活动前期的海报横幅制作、活动中期的新闻报道撰写等;

  2、定期在各类媒体上制作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学院报道,反映全院师生精神风貌和学习生活情况;

  3、策划、参与各项大型活动的宣传报道以及场地布置、公布上级通知等。

  (八)网络部

  1、协助其他各部门做好活动图片的采集和必备光盘的刻录等工作;

  2、建立和管理中药学院学生会公众号,帮助学生会各个部门操作多媒体, 以及协助其他部门活动;

  (九)文艺部

  1、计划组织各类文艺活动,丰富同学课余文艺生活;

  2、深入了解校内文艺发展情况,发掘学生文艺特长。

  (十)院刊部

  1、负责每月一期学院报纸《心材》的编辑和发放工作;

  2、及时传递最新的科研发展动态,使同学了解科研现状,树立科研思想;

  3、为同学提供创作空间,展现同学的文学才华。

  (十一)体育部

  1、组织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及比赛,并与其他院系及其他学校体育部门联系,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2、与校体育教学部配合,了解校内体育运动开展的情况。

  第十条 部长职责

  各部部长职责:

  1、本部的全面工作;

  2、传达学生会常委会决议;

  3、直接对主席团负责。

  各部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开展本部工作,并参与负责某项具体工作;

  2、直接对主席团负责,对本部部长负责;

  3、部长不在校期间,代替部长主持本部工作。

  第四项  干部任免及奖惩

  第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方式主要是通过本学院学生公开报名竞选、民主测评、专家委员会面试产生并通过主席团审查鉴定予以确认。

  第十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任期一般为一至两年。期满后根据其工作业绩决定是否继续留任,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十三条 部长因故缺额时,由副部长暂时代理(需由主席团指定)日常工作,经常委会讨论后,可正式任命其为部长。

  第十四条 各部部长或负责人如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主席团有权对其进行任免。

  第十五条 各部副部长实行聘任制,聘期为半年。期满后根据业绩及本人意愿决定解聘或续聘。

  第十六条 学生会定期评定工作。将对在任期间积极主动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成员给予一定奖励(市、区、校、院级优秀干部),目的在于调动其积极性,搞好学生会工作。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与每年三月及九月进行招新,招新结束后进行全体大会。

  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属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